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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號下午準備要上英史2的時候,
黃馨瑩同學好心地幫我在學校拿了
從台北捷運局寄來的明信片。(深深一鞠躬表達我的感謝之意)
原因是我在數個月前掉了票夾,裡面只有悠遊卡和學生證。
悠遊卡不見,好,就當作花錢消災;學生證不見,不好,重作要150元= =
既然有好心人士幫我送到遺失物中心,我當然迫不急待地想要回我的票夾。
回家途中順道繞到台北車站一號出口,
中心裡的小姐先要我填上基本資料,然後我就瞥見那位好心人士對我的描述:
女,約35
女,約35
女,約35
噢!!!!! 我年紀有這麼長嗎? 不是我在說,人應該都很關心年齡問題吧?
當下心裡很不爽,卻無奈不能表現出來,
只想拿回我的票夾趕快衝回家,
當小姐找到我的票夾時,瞄了一下,
噢!!!!! 悠遊卡被幹走了! 直覺就是35歲的女人幹走的! (請原諒我用很刺激的字眼以表達忿怒)
沒關係,還有學生證。
唉~可惜的是,我已經辦好新的學生證啦~~~!!!
果然還是要花錢消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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